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
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我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1、分散供养五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3、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1、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②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③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①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②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③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④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________村民委员会:
________乡人民政府:
我系____乡____村____组农民,全家____人,现有泥砖房__间,
约____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__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
自______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
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
我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
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
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
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
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
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①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③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
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
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4、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①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②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③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6、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